2006年12月6日

RE: 生物科技與生活--"魔鬼複製人"影片觀後感報告

 RE: 生物科技與生活--"魔鬼複製人"影片觀後感報告


張貼日期 2006/12/06 01:11:06

主題內容 生物科技與生活,影片觀後感報告
下次上課繳交作業,回答下列問題.12/6前上傳.
1.你對影片中所提的「第六日法案」有什麼看法?請就贊成與反對選一方提出看法.
2.試述你對複製人與複製技術對未來衝擊的看法.
P.S.請將觀後感於規定時間內至E-campus討論區上繳交.



1.你對影片中所提的「第六日法案」有什麼看法?請就贊成與反對選一方提出看法.

關於魔鬼複製人裡所提到的第六日法案,就是禁止複製人,若一經發現,複製人就得像牛馬一般宰殺,複製人不該存有人權[權利所屬問題與存在問題]。我個人同意於第六日法案,同意禁止複製人。複製人的複製,是為了什麼?是為了讓人的生命延續嗎?還是純粹只是依人之執著而強迫他人的存活與否?

一個孩子之出生,身上有一半的父親的基因,一半母親的基因,這是血緣上的繼承.受父母的家庭教育與向老師求教,經由接受後天的教育與吸收而成長,使人成為人,而有別於禽獸,這是文化之傳承.人與其他生物之所以有繁衍的動作,是因為只要是肉體,終將會腐壞,故佛教云:諸行無常.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,繁衍後代其一也存有物種多樣性的意涵,有越多的不同之相同,就能避免單一災害或是因素使物種滅絕,這也該算是生物存活的手段.

人類的生命延續,依靠於血源傳承,與後天的學習.即使有「只要是人都會死」的必然性存在,身為人總有一天會死,但只要血緣之傳承與學習生存下去的方法,然後學習可提高身為人的素質之人文文化,生命就不會中斷.《列子.湯問》北山愚公曰:「雖我之死,有子存焉,子又生孫,孫又生子,子又有子,子又有孫,子子孫孫,無窮匱也.」此即為人的生命延續之脈絡.

複製人違反了人的既定的價值,利用像是電玩遊戲內的儲存點之功能,有違自然界法則.利用空白體作為延續的介質,而腦紀錄則是延續物,而延續物的本體則是複製者的存在.複製者之生命的下一步都是死亡,而複製者複製之意義,依<魔鬼複製人>之劇情,粗略的區分為兩項且加以探討.

一是不捨得親密者的死,所以利用複製人的技術,將將死之人複製為複製人,一是自身的執念,自命不凡的執意活著,故製造像是分身的複製人延續生命.捨不得親密者之死,是因為害怕可以愛自己之人消失,故違反了自然法則.雖然利用科技始生命延續,但這對生命已到大限而將死者,面對生命的不死,反倒是種矛盾的痛苦,故到最後,死亡才是將死之人的靈魂歸處.另一種狀況,是自命不凡的違抗自然,所以利用科技製造出不死,但這樣也只是製造了個靈魂的牢籠,侷限於肉體與精神上的執念,故無法體認到人的可貴性與根本性.

違反自然法則的,必定有其缺陷.以複製人為假設,若複製人的複製者個性冥頑不靈,那麼即複製了冥頑不靈者,是否是明智之舉?若複製犯罪者,犯罪者所犯的罪是否會消失?若是注定要犯錯,那麼複製存在成為另一存在,卻擁有同樣的思維同樣的意志,那麼將要犯的錯會不諱消失?很多事情在不同時間地點發生,就會有不同結果,所以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如何才是最好.人的死亡是種淘汰也是種選擇,就算是聖人的死也未必沒有意義,所以死亡的存在,同時肯定於存在之所以存在的理由.

就是因為生命只有一次,故始知生命之可貴,而好好的珍惜生命,且同時也要愛惜世上其他生命.沒有任何人可以否定存在於世上的存在,因為存在之所以存在,並非存在以外之存在可以解釋其存在意涵,故尊重於世界的循環法則,珍惜於只有一次的生命.

[補充違反自然法則的三個問題,個人的回答答案:複製冥頑不靈者,會因時間地點而有不同結果;複製罪犯,其犯下的過錯,就算時鐘向左迴轉,以犯的罪惡也不能改變;注定犯錯,若在同樣必要條件下,必定還是會犯錯.]

2.試述你對複製人與複製技術對未來衝擊的看法.

複製人與複製技術若在未來確立,首當其衝的就是人權與存在的問題.人的死亡可能是因為疾病、人為意外、天災、非自然因素[包含戰爭與自殺],或者是符合自然法則的壽終正寢.諸多不同的情況而有不同的可能結果,依現在的醫療技術來看,仍舊無法抵抗從古至今,只要是是生命,就要面對死亡的必然.

複製人要複製怎樣的人?複製的對象,是想要脫離死亡的威脅,還是要保留點什麼,所以複製.複製技術是要為了什麼而複製,是為了疾病所帶來的壞死,還是替代原先有些缺陷的不完美,所以複製.不管是複製人還是複製器官,當複製要取代本體成為本體時,有誰能定義本體的死亡,即等同複製成為本體,取代本體而成為本體呢?光是判斷是否為植物人,是否為腦死,這些醫療科技的定義,難道真的是非常完善的嗎?誰能給予判斷呢.

複製器官就罷了,但若是複製帶有意識,有思考能力的複製人時,那有什麼東西可以證明,複製人的存在,就是複製對象的延續.科技真的能完全複製人的理性和感性嗎?大腦所代表的就是人的全部嗎?我想這是有爭議的部分.假若大腦是人的全部,那麼或許現在所感知的世界與存在的概念,其實只是Hilary Putnam所提出的桶中腦[外在世界的集體幻覺]也說不定.

沒有什麼存在,可取代另一存在之所以存在,當然存在也無法成為另一存在.複製人是想取代誰,或者複製器官是想取代什麼,如果只是物質的取代,即可成為於原本的狀態,這件事對於存在流逝時間的世界,是件不可能達成的事.複製人的存在,除了存有存在之意涵,還有存在的所屬權利問題.複製人要到何時才會取代要取代的本體,是在被複製者還活著,或者是斷氣的那一瞬間,而這個定義必定見仁見智,故所屬權利跟存在是否能夠畫上等號,是個值得探討之問題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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