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6月17日

愛卡慘死前,建議先退幾步確認自己是不是陷入有毒關係中

男用女名字買車 律師揭下場:這種可憐的前女友們太多了

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50924/3038872.htm


交往期間男友用女方名義買車 律師揭背後內幕:可憐的前女友們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4%BA%A4%E5%BE%80%E6%9C%9F%E9%96%93%E7%94%B7%E5%8F%8B%E7%94%A8%E5%A5%B3%E5%90%8D%E7%BE%A9%E8%B2%B7%E8%BB%8A-%E5%BE%8B%E5%B8%AB-%E5%8F%AF%E6%86%90%E7%9A%84%E5%89%8D%E5%A5%B3%E5%8F%8B%E5%80%91%E6%88%91%E8%A6%8B%E5%A4%AA%E5%A4%9A-004836869.html



這個我絕對贊同,千萬別當傻子。


以前認識一位同事,交了個渣男,分手後過得很辛苦,連幫上了年紀的家人養老都有困難,要靠公司接濟。原因無他,正是因為男的買車名字掛女方身上,所有違規超速罰單跟規費全算她頭上,更該死的是男的完全不繳罰單置之不理。後來,男的跟別的女的奉子成婚,留了大筆爛帳給女方,搞到帳戶被強制執行盯著,一旦有錢進戶頭,全部都會被扣去繳納已經走完行政程序進入強制執行的罰單。


走行政救濟基本上無用的原因,因為車的名字就是掛女方身上,相關違規罰鍰罰的不是行為人。因為沒辦法證實這些罰單跟行為人的實質關聯。愛卡慘死就是這種狀況。雖然同情,但也幫不了什麼忙。


那時跟行政裁處不熟,相關諮詢幫不上忙,但即便是現在,也還是幫不上忙,因為就已經成了既定事實且走完相關流程,真的沒救。她就真的傻到,全心全意地以為做了這些事情,渣男的總有一天會回頭。錯了,渣男就是渣,就是爛,管不住下面的小頭,還搞cult,爛!


她所在的公司也算幫了他不少,反過來說就是被吃得死死,那部分我不評論。某種程度而言,也算是實證了「不要碰自己一知半解的東西,不要好面子到不懂硬是裝懂,打腫臉充胖子」。車又不是女方在開就不要掛女方名字,誰該負責就該掛那個名。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!!


孤家寡人頂多就是死後沒有第一時間處理,會造成周遭人跟處理的人的困擾,但也不至於搞到自己下半輩子難生活。


很多人因為不熟悉政府行政流程,忽視貼在門上的送達證書,搞到被強制扣款才在哀(通常那時也早就過了訴願期限),是真的沒救。他真的是很好的人,但因為幾項錯誤的判斷導致未來台階的崩塌,任誰也幫不了。行政罰法還是有一定的流程要走,也不是說要罰就罰。走到強制執行就代表該走的程序基本上都走完了,才會到法院強制執行。除非提出程序上的瑕疵有效證明,單純只是『訴諸情感』是真的沒用。


這件事情寫出來或許會傷害到對方,但我認為這件事情寫出來就是個血淋淋的範例,不要不見棺材不掉淚。


要知道一件事:單單只是一塊銅板不會響,你要掉到地面或者是有另外一枚銅板撞在一起才會發出聲音。


傻子的對應就是欺騙傻子的騙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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